《第五十四章:我来唱一段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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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彩儿g脆把护腿皮套扔了,反正她还穿着皮靴,接着又拔了一把麻药草全塞进自己的衣袍内,万一阵痛复发可以掏出来吃着顶一顶,应该还是能撑到前面的城镇的…… 一人一马又继续前行,以不慢不快的速度沿着小径走着。 此时薄雾散开,yAn光开始有些刺眼了,她拉上兜帽,继续闭目养神。 过了好一阵,一阵车轮声由后往前响起,她早就听到了,让出了主路。 一辆马车驶到她身旁,她瞄了一眼,车上有五个人——一个老人,一个年轻人和两个小男孩,车夫是一个身材高壮的中年男人,五官英俊,戴着兜帽。马车上除了人还有一筐筐的野果,是垂涎yu滴的红sE,应该是从森林里采摘的,她在安妮树屋附近吃的也是这种水果。 “嘿,小姐!”马车上的年轻人头戴一顶红sE游侠帽,上面cHa着两根黑羽毛,朝她露出友善的笑容:“你应该也是去前面的岭东石漠吧?”虽然看不见这位骑马路人的真容,但看这娇小的身影以及侧面娇俏的鼻尖,猜测应该是个nV孩。见对方没有回应,又热情多说了一句:“你别怕,我们是那里的居民,反正是顺路,我们不如做个伴吧!” &孩这才望向他,她这一转头,把坐在马车里的人都吓了一跳。 是个漂亮nV孩没错,可她右脸沾满鲜血,几条血痕往下衍生至脖子,虽然血迹已经g涸凝固,仍是触目惊心,眼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