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九十四章 搜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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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指是祖传的,送给非女性祖宗是要生气的,可是如果把戒指留下祖宗开心了,可是自己的脑袋就没了,这很类似于满清时期的为了个人卫生而搞得全国性的理发运动,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。两者选其一,而且是只能选其一。 没有任何的选择困难症,坏人总是会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一个答案,宝贝没了,大不了自己挣了银子再买一个大一点的当家传,祖宗应该会高兴的,可是人没了,自己未婚岂不是断了根。果断的把戒指留了下来,脸上还挂着谄媚的笑,“爷,你收好,这是前明时期的,值老钱”。 “能值多钱”?富甲一方问道。 坏人想了想,伸出五个手指,“起码五万两”。 这戒指也就十几克的样子,没镶钻,也不是大家的手笔,在市面上也值不了多少银子,而这人却说值五万两,难道这又是没有一个还可以被认可的和氏璧。不鸣则已一鸣惊人。 当然,富甲一方走南闯北是见过世面的,自然看出这人满嘴跑火车,一看就是脱贫没多久的普通人,还能有家传的宝物,估计年代不出超十年,而且还是当代货,值钱是不可能的。 摸了摸自己的胡须,富甲一方问道“真的”? “真的”。 “那好,既然是你家里的传家宝而且还这么的值钱,如果我据为己有也不合适”富甲一方停顿了一会,接着说道“这样吧,这戒指我先替你收着,你回去拿五万两,不,给你打八折,四万两,我再把戒指还你。” 富甲一方从来不占人家便宜,额,不,是不占人家小便宜,为了人家的祖宗,富甲一方不介意戒指换成银子。